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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南通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文件精神,為做好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現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一)復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研究方向 | 學習方式 | 復試分數線 | 擬招生人數 | ||||
政治 | 第二外語 | 專業課1 | 專業課2 | 總分 | |||||
050200 | 外國語言文學 | 01英語語言文學 | 全日制 | 47 | 47 | 71 | 71 | 351 | 2 |
02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 全日制 | 47 | 47 | 71 | 71 | 351 | 5 | ||
03翻譯學 | 全日制 | 47 | 47 | 71 | 71 | 351 | 2 | ||
04比較文學與跨文化研究 | 全日制 | 47 | 47 | 71 | 71 | 351 | 2 | ||
055101 | 英語筆譯 | 全日制 | 47 | 47 | 71 | 71 | 351 | 9 |
(二)復試名單請參見3118云頂集團網站:(網址:/)。
復試采用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復試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我院第一志愿和調劑考生復試均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二)報考資格審查。請考生在復試前按照以下要求攜帶報名材料供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疑問的,應當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適用群體 | 序號 | 提交材料 | 審核要求 | 備注 |
應屆本科畢業生 | 1 | 誠信復試承諾書 | 原件 | |
2 | 初試準考證 | 原件+復印件 | ||
3 | 有效身份證件 | 原件+復印件 | ||
4 | 學生證 | 原件+復印件 | ||
5 |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原件 | 有效驗證期內 | |
6 | 思想品德考核表 | 原件 | 加蓋公章 | |
7 |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 | 原件+復印件 | 加蓋校教務處公章 | |
8 | 身體健康承諾書 | 原件 | ||
往屆生 | 1 | 誠信復試承諾書 | 原件 | |
2 | 初試準考證 | 原件+復印件 | ||
3 | 有效身份證件 | 原件+復印件 | ||
4 | 學歷證書 | 原件+復印件 | ||
5 | 學位證書 | 原件+復印件 | 無,則不提供 | |
6 |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 原件 | ||
7 | 本科學習成績單 | 原件+復印件 | 加蓋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 |
8 | 思想品德考核表 | 原件 | 加蓋公章 | |
9 | 身體健康承諾書 | 原件 | ||
其他 | 1 | 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計算機等級證書等 | 原件+復印件 | |
2 | 科研成果佐證材料以及校級以上學科競賽獲獎證書 | 原件+復印件 |
備注:
1.自考生還須提供自考準考證(原件+復印件);
2.所有材料請按照順序整理提交;
3.復試考場規則、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承諾書、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均可見“南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
以上材料將作為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全面考查的參考依據;考生必須保證材料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
(三)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組參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對考生的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學習態度、個人誠信、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核。
三、復試內容
1.復試主要通過思想品德考核、專業課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能力面試、心理測試等形式,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
2.學院組織各復試小組根據復試考生人數參照《南通大學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和考試科目》中公布的復試科目要求提前命制多套含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的試卷,供復試時隨機抽取,內容包括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含專業課)、實踐能力考查等。
3.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考核成績滿分為150分(閉卷,筆試形式),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5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復試日程安排:
報到時間及地點:3月24日10:30-11:30,地點:25—C702
(一)心理測試:3月24日13:00-13:30,地點:25—C702
(二)專業課考核:3月24日14:00-17:00,地點:25—C702
(三)面試:3月25日8:30-12:00,地點:25—C702
(四)調劑:時間待定
注:1.所有考生可通過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學校,嗇園校區從北1門和南門進校。具體詳見校園分布圖。
2.送考人員不得進入校園。我校不提供機動車校內停車場地,考生自駕機動車和送考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園。
五、調劑工作
(一)調劑要求
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調劑基本條件如下:
1.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國家線基本要求及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遵循科目由難到易的調劑原則,如英語(一)可以向英語(二)調劑,統考科目可以向自命題科目調劑;初試統考科目數≥調劑專業的統考科目數。如考3(4)門統考的可以調劑到考2(3)門統考,反之不允許。初試科目要求統考英語或日語科目的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調劑。
5.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6.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報考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除外)的考生,均不得參加我校調劑。
7.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簡稱調劑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二)調劑程序
考生根據學院的調劑公告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學院登錄調劑系統按初試成績擇優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復試備選庫;研究生院為復試備選庫中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研究生院在調劑系統中向擬錄取的調劑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
六、錄取工作
(一)總成績
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和復試成績總分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總成績按照100分制,最后保留2位小數點。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占50%。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成績總分÷3×50%。
總成績如有同分,按照復試成績總分擇優錄取。
(二)錄取原則
1.復試結果將于復試工作結束后及時公布。
2.復試合格的考生是否錄取以總成績排名為主要依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3.思想品德考核及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總分低于180分,綜合能力面試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4.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擬錄取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同時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七、其他
1.體檢工作。考生復試前須簽訂《身體健康承諾書》。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或入學資格。
2.繳納復試費。考生復試前須繳納復試費(80元/生),現場復試考生于復試當天按照學院要求現場繳納(微信或支付寶)。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者,不予復試。已交納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或因個人未如實填報相關信息而導致的無法參加復試,我校不予退費。
3.嚴肅考風考紀。考生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包括全口徑照片復查、證件復查、檔案復查、資格復查、戶籍復查、特殊類加分復查,以及抽樣性的專業能力復試復查。復查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印發有關取消入學資格正式處理文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咨詢電話:85012383
申訴電話:85012383
通訊地址:江蘇省南通市嗇園路9號,南通大學3118云頂集團
嗇園校區校園分布圖